主要任务: 对提供网络服务、信息服务的单位和联网使用单位进行管理、监督、检查,指导、督促其落实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;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。 工作对象: (一)互联网运营单位,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(ISP)、互联网数据中心(IDC)等。 (二)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(ICP),包括网站、聊天室、论坛、搜索引擎、电子邮件、互联网娱乐平台、点对点服务、短信息、电子商务、网上视音频、声讯信息等服务单位。 (三)联网单位。 (四)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,包括网吧等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场所。 (五)重要信息系统。 工作内容 (一)指导、督促联网单位依法进行备案,履行社会责任。 (二)检查、指导、督促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,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,互联网应用单位,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。 (三)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,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。 (四)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。 (五)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,组织计算机安全员培训、考核。 (六)开展计算机病毒、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。 (七)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。 (八)查处信息网络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附: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建立安全组织指导方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方案 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指导方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