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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单位监督管理工作

主要任务:
对提供网络服务、信息服务的单位和联网使用单位进行管理、监督、检查,指导、督促其落实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;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工作对象:
(一)互联网运营单位,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(ISP)、互联网数据中心(IDC)等。
(二)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(ICP),包括网站、聊天室、论坛、搜索引擎、电子邮件、互联网娱乐平台、点对点服务、短信息、电子商务、网上视音频、声讯信息等服务单位。
(三)联网单位。
(四)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,包括网吧等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场所。
(五)重要信息系统。
工作内容
(一)指导、督促联网单位依法进行备案,履行社会责任。
(二)检查、指导、督促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,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,互联网应用单位,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。
(三)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,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。
(四)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。
(五)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,组织计算机安全员培训、考核。
(六)开展计算机病毒、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。
(七)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。
(八)查处信息网络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
附: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建立安全组织指导方案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方案
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指导方案

来源:本站原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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